
| 等级 | 企业资产 | 企业主要人员 | 企业工程业绩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级 |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。 | 1、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。 2、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;环保、结构、机械、通风、给排水(水处理)、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,且专业齐全。 3、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机械员、造价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 4、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、焊工、瓦工、木工、油漆工、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。 | 近5年承担过2项大型或3项中型环保工程,工程质量合格。 |
| 二级 |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。 | 1、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。 2、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环保、结构、机械、通风、给排水(水处理)、电气控制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,且专业齐全。 3、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机械员、造价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 4、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、焊工、瓦工、木工、油漆工、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。 | 近5年承担过2项中型或3项小型环保工程,工程质量合格。 |
| 三级 | 净资产150万元以上。 | 1、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。 2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。 3、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机械员、造价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 4、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电工、焊工、瓦工、木工、油漆工、除尘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。 5、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。 | |


